保修条款及条件
售给IPM的授权经销商或最终用户之日起一(1)年内,无材料和工艺缺陷。 IPM将自行决定维修或更换已证明有缺陷的设备的任何部分。 本保修仅在将设备用于预期目的且已按照书面操作程序进行安装,操作和维护时适用。注册日期自发票日期起不得超过2年,以使保修生效。
保修的条件是将设备预付费退还给IPM的授权分销商,后者应提供对保修索赔的验证。 IPM将在收到设备后免费维修或更换发现并确认存在缺陷或损坏的任何零件。 在保修期内,将为修理或更换的部件预付运费。 如果对设备的检查没有发现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则将按照IPM的标准费率进行维修,包括零件,检查,人工,包装和运输。
保修不适用,对于因不当安装,使用不当,化学磨损或腐蚀,操作员疏忽,事故,篡改或改动设备,缺乏不当维护和/或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的损坏,操作磨损,设备故障,IPM不承担责任: 非IPM零件的替代。 此外,对于因IPM未提供的附件,组件,结构,设备或材料不兼容而引起的操作磨损,损坏或故障,IPM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适用保修。 对于非IPM提供的组件,附件,设备或结构的不当操作,维护,设计,制造,安装,IPM概不负责。
限制和免责声明
此保修是购买者的唯一专有补救措施。 IPM不作任何其他明示或暗示的担保,以保证其适用性或适销性,或非合同责任,包括基于过失责任或严格责任的产品责任。 明确排除和否认直接特殊或非合同性损坏或损失的责任。 IPM的责任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购买价格的金额。
IPM不作任何担保,也不暗示对IPM出售但不是由IPM制造的针对特定目的的适销性和适用性的默示担保。 这些零件(阀门,软管,配件等)受这些产品实际制造商的保修范围内的规定约束。 IPM将就这些项目的保修要求提供合理的帮助。